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不少于40小时

发布于:2017-11-18 15:09:29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教育部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


《意见》是我国首部针对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全面工作的系统性文件。针对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选择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其中提出,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对于曾有个别中小学图书馆藏书质量不高的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则表示,将采取源头控制等多重机制保证图书质量,包括“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机制”。


   《意见》要求,中小学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确保每天课余时间、周末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鼓励适当延长并向社会开放。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1小时。鼓励中小学图书馆设立家长定期开放日,提倡学生和家长共同读书、读同一本书,营造良好阅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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